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優秀、特殊成就、勵學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
網路申請自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至3月11日(星期三),並請於115年3月13日(星期五)前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
獎學金設置要點
網路申請操作說明
一、申請資格:
1. 凡114學年度上、下學期在學(有選課)之學生,不含當學期新生(含畢業後再入學者)、暑修生、修讀專班課程學生及推廣教育課程學生,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者(詳見設置要點),均可於申請期限內向學生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。
另經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之臺北中心開設之無障礙專班「生活科學系學士學位視訊專班」身障生同意申請。
2. 前一學期(114學年度上學期)至少選修3科8學分,學期總平均8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(82分以上)。
3. 本獎學金每學期以領取一項為限,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校內、校外其他政府機關之獎學金者,不得再依本要點申請獎學金(補助金)。
備註︰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12條︰「…無任何獎懲紀錄者,得評列操行成績為甲等(82分)」。同學於線上申請時毋須登錄操行 成績,俟申請書送達所屬學習指導中心(單位)時,再由中心(單位)依您的獎懲紀錄給分。無任何獎懲紀錄者,操行成績即為甲等(82分)
二、欲申請本獎學金之同學,請於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至3月11 日(星期三)完成網路申請(教務行政資訊系統 https://noustud.nou.edu.tw),並請於115年3月13日(星期五)前,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逕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校本部一律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案件。請同學把握時效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本獎學金自同學申請-學生所屬中心(單位)初審-學務處複審本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議-行政作業-撥款等,所需時程需2至3個月,請同學耐心等待。有關申請詳細內容及流程請參閱學生事務處「獎學金申請專區」https://www2.nou.edu.tw/coach/doclist.aspx?uid=4783&pid=4483 之「成績優秀獎學金」、「特殊成就獎學金」及「勵學學生獎學金」網頁。
四、本校各類獎助學金採直接匯入獲獎學生本人帳戶,因銀行帳戶需支付10元匯款手續費(同學自付並於匯款時逕予扣繳),郵局則免,故請同學審慎選擇。匯款相關資料由同學自行填寫於查核表中,匯款作業中,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銀行(含分行)名稱或郵局局號、帳號等資料,有一字或一數字錯誤,即無法匯款,為免發生錯誤,請申請同學務必小心謹慎登錄填寫。另為確保匯款正確性,申請時請檢附存摺封面影本,以供校方確認匯款帳戶相關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