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網頁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確運行請先至你的瀏覽器設定中開啟 JavaScript
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第29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相關資料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0日臺教學(四)字第1140017432號函辦理(如附件1)。 二、旨揭活動係衛生福利部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,依選拔要點推薦優秀身心障礙者參選,並請於114年4月11日(星期五)前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(含電子檔)免備文逕送本處彙辦,本處將函送候選人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,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。 三、檢附中華民國第29屆身心障礙楷模「金鷹獎」選拔要點併參(如附件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