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新修正「國立空中大學成績優秀學生、特殊成就學生、勵學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」1份,並自114學年度上學 期實施
說明:
一、旨揭修正案業於113年8月27日經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學生 事務委員會審議通過。
二、本次實施要點第2點修正重點如下:本校開設各類專班, 一般生或專班生常互為轉換,申請獎學金時則有前一學期 及當學期成績非同屬一般生,造成不公平性現象,是以, 增列本要點第二點第一項(大學部或專科部前一學期具有 全修生或選修生資格者)及修正第一項三款文字, 並刪 除第三項本校在學身分之認定日期,以臻明確。
三、考量學生本(113)上學期已選課完畢,為避免影響學生申 請旨揭獎學金之權益,本修正要點自114學年度上學期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