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113學年度財團法人犯罪矯正發展基金會「受刑人勵學自新獎學金」設置辦法暨申請表1份
說明:
一、「財團法人犯罪矯正發展基金會」為獎勵在學受刑人改過自新、努力向學,新設置「受刑人勵學自新獎學金」
二、凡就讀本校之受刑人學生,當學期未領取政府學分學雜費補助、減免或其他獎學金,並於當學期在學者(含大學部及專科部), 但不包括當學期新生(含畢業後再入學)及各類專班學生。申請者,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,於114年6月2日(星期一) 前向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。
相關檔案
- 申請辦法

- 申請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