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中心開設「社會工作實習」及「社會福利實習」課程應注意事項,詳如說明(110.05.05更新):
1.自110年度第二季開始,招收實習課程每班班級人數不得超過15人。故實習課開課至少10人成班,人數上限為15人。
2.報名實習門檻課程:學生身份為109(含)以前舊生,適用申請表內門檻課程。111年第一季課程開始以及110(含)以後的新生,需取得本校「社會工作學分學程」規定之45學分及格,始得申請選修實習課程。他校學生欲申請本中心實習課者,於110年第三季開始亦須取得「社會工作學分學程」規定之45學分及格者(科目名稱及學分都需相同),始得申請選修實習課程。
3.如本中心因故未能開設(例如未能安排合適師資或人數未達成班人數),請自行逕洽其他學校選修。
4.本中心實習日程為:
5月1日起至6月30日為社會工作實習登記時間。(開課期間預計 7(8)月~隔年1月)
11月1日起至12月30日為社會福利實習登記時間。(開課期間預計2月~6(7)月)
5.相關實習問題,請逕洽中心05-2764385分機1523簡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