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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3下學期學分學雜費減免】
申辦期間: 113/12/02~113/12/20
服務處上班時間:08:30~17:00(中午休息時段:12:30~13:00)
(12/14、12/15兩天假日辦公室有上班,可受理收件。其餘非上班日及假日無法受理)
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
辦理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