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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修滿128學分
畢業主修學系:75學分(他系採計)
共同科學分:26-28學分
*暑期最高採30學分.每次五科
應修滿80學分
共同課程:8學分.
科專業:43~72學分
相關課程:0~29學分
(餘規定詳見教務處網站,請由此連結)